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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華:我國公有制經濟主體地位變化狀況及建議

2024-01-27 10:15:02  來源: 紅歌會網   作者:王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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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公有制經濟主體地位變化狀況及建議


作者:王立華 (昆侖策研究院副院長兼秘書長)
 

  公有制為主體是《憲法》和《黨章》規定的原則和共識,保證公有制經濟的主體地位意味著要在相關經濟領域至少占比50%以上。有民營經濟“五、六、七、八、九”的說法,不知準確與否,如此重要數據國家也未正式發布過。但在研究國家正式公布的相關數據后,卻得出一個令人吃驚的結果:在我國工業領域,公有制經濟占比水平,本世紀初就失去了主體地位,到黨的十八大前已經遠低于社會主義改造完成前的水平,甚至低于1949年建國時的水平,而且還在持續下降;在其他一些經濟領域,公有制經濟也都不占主體地位。

  本文依據的基礎數據,均來源于國家統計局編發的《中國統計年鑒》等權威統計資料,已全部注明出處。關于公有制經濟的計算,基于國家統計資料提供的數據,引用數據截止到2021年?;居嬎惴绞剑汗衅髽I的相關數據之和,除以總數得出占比結果。為閱讀方便,文中只呈現計算結果[1]。

  一、建國以來工業領域公有企業占比變化

  工業是國民經濟主導,僅從2020年國內生產總值來看,工業占比就達30.81%,之前占比更高[2]。本文分析的公有工業企業是指國有企業、集體企業,還有后來統計中出現的股份合作企業、聯營企業中的公有聯營企業[3]、國有獨資公司。1996年后,國有企業統計數據包含國有控股企業[4];2002年后,統計數據只限于規模以上工業企業[5]。鑒于上述情況,本文統計的公有企業的相關數據,包含國有控股企業中部分私有資產,不包含非控股企業的國有資產,不包含海量的私有中小微企業和個體經營者,如果把這些都計算進來,公有企業的占比則更低。主要分析公有企業的產值和資產,因為產值體現實際貢獻和影響力,資產標志財富規模和群體歸屬。

  (一)社會主義改造完成前的1955年,公有企業產值已占主體地位[6]

  1949年年底,國有和集體工業占工業總產值26.79%,1950年迅速上升到33.46%,1955年上升到58.88%。這說明,在社會主義改造完成前,公有工業企業產值已占主體地位。

  (二)1958年到1979年,公有企業產值在長達21年時間里占比100%[7]

  1956年社會主義改造完成,到1958年私有企業全部轉成國有和集體工業,這兩種公有企業的產值就是工業產值的全部。

  毛澤東時代的社會主義新中國,并不是有些人所說的那樣經濟凋敝,而是超高速發展,創造了舉世無雙的人間奇跡。以現代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指標發電量來衡量,1975年比1950年,26年間中國發電量增速高達42.57倍。同期美國增長5.15倍,英國增長4.81倍,法國增長4.4倍,日本增長7.87倍,德國增長5.42倍,蘇聯增長8.06倍,印度增長10.06倍。即使與改革開放后的中國相比,發展速度也毫不遜色,同樣比26年,2004年比1979年增長7.81倍。與國民黨統治時期也比26年,1948年比1923年增長6.98倍。

  (三)2001年,公有企業產值占比開始低于1955年社會主義改造完成前的水平,到2002年已不占主體[8]

  20世紀80年代,國家發展多種所有制經濟,2001年公有企業產值下降到54.96%,開始低于1955年的58.88%。2002年公有企業產值占比49.47%,開始不足工業總產值半數。

  (四)從2007年開始,公有企業產值占比低于1950年建國之初的水平

  2007年,國有和集體企業工業總產值占比32.05%,低于1950年的33.46%[9]。

  再往后,年鑒中已經沒有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工業總產值這個統計項目,改成“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主要指標”,統計了各類企業的單位數量、資產總計、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總額,私有中小微企業沒有統計在內。統計項目中,與工業總產值相近的概念是主營業務收入、營業收入。

  2012年,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股份合作企業、公有聯營企業和國有獨資公司主營業務收入占比13.62%[10];2020公有企業年營業收入占比8.43%[11]。

  (五)2005年,公有企業的資產占比失去主體地位

  2003年,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和集體企業的資產占比,還是過半數的60.08%[12]。年鑒中沒有2004年相關數據。到2005年,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股份合作企業、公有聯營企業和國有獨資公司資產占比下降到31.58%[13],失去了主體地位。2012年公有企業的資產占比20.93%[14],2020年占比13.54%[15]。

  二、其他經濟領域公有單位占比變化

  在年鑒統計中,還有農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業、運輸郵電和軟件業、住宿餐飲和旅游業、金融業、房地產業、衛生和社會服務、文化和體育等行業。大多沒有公有和私有的數據,也沒有相關歷史數據,下面只分析部分行業的相關數據。

  (一)建筑業

  1980年到1990年,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的總產值和從業人員占比都是100%,1995年統計年鑒中開始有其他所有制企業的數據[16]。

  1. 總產值:從2002年開始公有企業不再占主體。

  2002年,公有企業產值占比48.15%[17],低于半數。2012年,公有企業產值占比20.30%[18]。2020年,公有企業產值占比14.53%[19]。

  2. 所有者權益:從2002年開始公有企業不再占主體。

  所有者權益=資產總計-負債合計,應是企業實有資產。2003年,國有和集體企業所有者權益占比42.61%[20],低于半數。2012年,國有和集體企業所有者權益占比15.94%[21]。2020年,國有和集體企業所有者權益占比14.89%[22]。

  3. 從業人數:從2003年開始公有企業不再占主體。

  2002年,國有和集體企業從業人數占比50.02%,在半數臨界點。2003年,國有和集體企業從業人數占比42.66%,低于半數[23]。2012年,國有和集體企業從業人數占比15.79%[24]。2020年,國有和集體企業從業人數占比9.98%[25]。

  (二)房地產業

  從業人數,從2000年開始公有企業不再占主體。

  1998年,國有和集體企業從業人數占比56.64%,1999年沒有相關數據。2000年,公有企業從業人數占比42.05%,低于半數。

  2012年,公有企業從業人數占比6.03%。2020年,公有企業從業人數占比1.43%[26]。

  (三)限額以上批發業、零售業和餐飲業[27]

  1. 批發業:從2005年開始,公有企業的從業人數和所有者權益都不占主體。

  2003年,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股份合作企業、公有聯營企業和國有獨資公司從業人數和所有者權益占比都過半數。2004年沒有相關數據。2005年,公有企業從業人數占比41.73%,所有者權益占比42.81%[28],兩個指標都低于半數。

  2012年,公有企業從業人數占比19.30%,所有者權益占比28.23%[29]。2020年,公有企業從業人數占比8.27%,所有者權益占比19.20%[30]。

  2. 零售業:公有企業從業人數從2001年開始不占主體,所有者權益從1999年開始不占主體。

  1998年前,批發和零售貿易企業是合在一起統計的。從2001年開始,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股份合作企業、公有聯營企業和國有獨資公司的從業人數低于半數,占比49.71%[31]。上述公有企業的所有者權益,從1999年開始低于半數,占比43.71%[32]。

  2012年,上述公有企業從業人數占比8.57%,所有者權益占比10.57%[33]。2020年,上述公有企業從業人數占比2.92%,所有者權益占比7.04%[34]。

  3. 餐飲業:公有企業從業人數從2000年開始不占主體,所有者權益從1998年開始不占主體。

  從2000年開始,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股份合作企業、公有聯營企業、國有獨資公司的從業人數低于半數,占比48.09%[35]。從1998年開始,上述公有企業的所有者權益低于半數,占比43.76%[36]。

  2012年,上述公有企業的從業人數占比4.82%,所有者權益占比7.62%[37]。2020年,上述公有企業的從業人數占比11.35%,所有者權益占比6.59%[38]。

  (四)國有和集體控股企業數量占比

  2010年開始出現這個統計數據,國有和集體控股企業的數量占比7.97%[39],已經不占主體。

  2012年,上述企業的數量占比6.63%[40]。2020年,上述企業的數量占比1.89%[41]。

  (五)城鎮就業人員中公有單位占比

  城鎮單位就業人員的統計中,包括黨政機關、社會團體等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不包括鄉鎮企業、鄉村私營企業和鄉村個體戶。1983年前,國有和城鎮集體單位占城鎮就業人員100%。1984年開始,出現其他單位就業人員數據。1998年,公有單位城鎮就業人數占比54.19%[42],這是上述公有單位就業人員過半數的最后一年。

  1999年,國有單位、城鎮集體單位、股份合作單位和聯營單位就業人員占比49.84%[43],從此不占主體。

  2012年,上述單位就業人數占比20.53%[44]。2020年,上述單位就業人數占比12.81%[45]。

  (六)城鄉非農就業人員和單位就業人員中公有單位占[46]

  城鄉就業人員中包括農業、農村企業和個體戶就業人員,非農就業人員減去了務農人員,單位就業人員減去了城鄉個體戶和務農人員,公有單位就業人員中,包括黨政機關、社會團體等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就業人員。

  1998年,國有單位、城鎮集體單位、股份合作單位和聯營單位就業人員在非農就業人員中占比42.75%,開始不占主體。1999年,上述公有單位在單位就業人員中占比49.95%,也不占主體。

  2012年,公有單位就業人員占非農就業人員17.38%,占單位就業人員21.64%。2019年,公有單位就業人員占非農就業人員10.21%,占單位就業人員14.78%[47]。

  三、思考與建議

  (一)事實與“國進民退”完全相反。改革開放以來發展多種所有制經濟,是對基本經濟制度的重大創新,符合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實際情況,改革過程中的“國退”甚至退多一些都是不可避免的,戰略性退卻本意是為了更好地前進。但問題在于,公有制經濟退到拐點時,沒有依據變化的情況調整政策,沒有守住公有制為主體這條紅線。多年來反復強調“兩個毫不動搖”,實際上只堅持了“一個毫不動搖”。支持和發展私有和外資經濟得到各級重視和強力落實,公有經濟的鞏固和發展顯然受到忽視并落實不夠,導致公有經濟占比一降再降所剩無幾,私有和外資經濟已經占絕對優勢。

  回顧歷史發現一個規律,有些輿論非常善于策劃造勢,每當他們大叫反對“國進民退”,恰恰正是私有化勢力大規模攻城略地之時,其結果是一步步搞得公有制經濟已經退無可退。說好的是為了搞好搞活國有企業而改革,實際上是把國有企業的絕大部分非常有效地搞沒了。像這樣南轅北轍的國企改革再也不能繼續下去了。好在國家還掌握一些基礎性、主導性工業,習近平總書記反復強調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堅持農村土地農民集體所有制不動搖,保住了一些公有制經濟基礎,為制度安全和社會穩定提供了保證。但從去年下半年以來,有一股勢力國內外遙相呼應、體制內外緊密配合,先是把矛頭向上,以唱衰和做空中國經濟、批“極左”形成壓制火力,接著是公開亮劍,要求進行反馬克思主義的“理論突破”,打出徹底消滅國企、徹底化公為私、徹底實現私有化的反共黑旗。一群知名老公知公開跳出來叫板,大量“三無”[48]文章網上協助造勢,裹挾一些不明真相的民營企業家跟著起哄,在三中全會召開前向黨施壓,企圖扭轉新時代中國發展的社會主義方向。他們根本不是那些草根創業艱苦奮斗的民營企業的代言人,他們本質上是官僚貪腐買辦資本的代言人,根本目的是想用政策把所剩無幾的國有企業瓜分殆盡,個人家族和貪腐小集團掠奪瓜分國家和人民的巨額財富,同時摧毀社會主義經濟基礎,博得美西方的歡心。對黨內外、國內外勾結一起的這股反共黑惡勢力,不能不高度警惕。目前,這股勢力只講經濟不講其他,但消滅公有制經濟之后下一步干什么,這也是天下共知的事。他們早就說蘇聯的解體滅亡是“一步到位的改革”,中國是“漸進性改革”,他們已經耐著性子漸進30多年了,現在是迫不及待地想讓中國“到位”了。

  (二)要對公有制經濟現狀進行調查評估。所有制是經濟制度屬性的核心標志,決定了勞動成果按勞分配為主還是按資分配為主,也決定全體人民共同富裕有沒有經濟制度保證。徹底私有化是美國佐利克方案對中國改革的核心訴求,是體制內外反共勢力的主攻方向,也是當前政治經濟斗爭的焦點問題。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A不存的共產黨領導不可能長久存在。國家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公有制為主體的有計劃的市場經濟,不是私有資本寡頭壟斷一切的美國式市場經濟。對于這個事關長遠、依憲治國的重大根本問題不能含糊,更不能通過改變公有制經濟概念和內涵來解決問題。習近平同志早就指出:我們講“公有制為主體”,這個“公有制”不是抽象的,是要有具體量化的,如果沒有量化,那就是“玩”概念。[49]

  衡量所有制結構及公私經濟的比重,必須以經營性資產為綜合統計指標。按照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生產關系性質是由生產過程中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結合方式決定,不進入生產過程的國土、海洋、河流、礦藏等自然資源和行政性資產不能計算在內,否則,有史以來所有國家包括美西方國家都變成公有制為主體了。建議黨和國家組織力量,科學評估基本經濟制度執行狀況,把公有經濟的家底搞清楚,為制定和調整政策提供可靠依據。至于那些要求改變黨章和憲法,徹底改變公有制主體地位,主張化公為私搞私有化的黨員領導干部,應該作為黨自我革命的重點進行清理。因為他們已經背叛了黨的政治信仰,他們如果得逞會給國家和人民帶來深重災難,蘇聯解體滅亡的悲劇絕不能在中國重演。

  (三)堅決用新發展理念改變發展方式。共同富裕是中國共產黨對中國人民的最大承諾,是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利益的本質要求。貧富分化甚至貧富懸殊與社會主義不能相容,國家和社會財富高度集中在極少數人手中,只能導致徹底的資本主義復辟和資產階級專政。實現共同富裕不能穿新鞋走老路,沿用擴大貧富差距的傳統做法不可能實現共同富裕,要站在廣大人民群眾的立場上,用實踐作為衡量對錯的根本標準,堅持真理,修正錯誤。不可能用私有化改制實現共同富裕,迄今為止人類歷史上所有的私有制社會只能導致兩極分化,只能是極少數人占有絕大多數社會財富,絕大多數人淪為極少數人的奴隸;更不可能“人人當老板”實現共同富裕,倒退回一家一戶的原始經濟模式沒有出路。

  隨著智能化社會的到來,必然引發生產關系和上層建筑的革命性變化,為進入社會主義更高階段,提供了更加充分的條件和更加廣闊的前景,資本主義生產方式越來越成為反人類的存在,要保證廣大勞動群眾不從無產階級進一步淪為無用階級,防止多數人因不能維持生存而滅亡,或者人民被迫走向革命,必須未雨綢繆進行制度上的調整。要真正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統一認識指導行動,反對形式主義和陽奉陰違,下決心走進新發展階段,以新發展理念、新發展格局改變發展方式,真心誠意地堅持“兩個毫不動搖”,下大力做強、做優、做大、做多國有和集體經濟,使共同富裕能夠取得扎實進展。在推動新基礎建設、國家重大項目建設和新經濟領域建設中,大力發展新的國有和集體經濟,而不能懼怕和排斥公有經濟發展;要積極研究推廣華西村、南街村、塘約村等一大批黨組織帶領農民共同富裕的成功經驗,發展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經濟。

  (四)探索建立新型的公有制實現形式。公有制是人類社會生產力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要求,也是人類進步的必然要求。應當不斷完善和壯大,不能開歷史倒車,不能倒退到弱肉強食的叢林社會。在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國家,不能讓消滅公有制成為政治正確和政策依據。要認真研究推廣華為公司和中微公司等優秀企業的經驗,引導民營企業與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相適應、與中國式現代化相適應,與人類社會智能化革命的新要求相適應,創造出可以實現共同富裕的新型企業制度。華為是工會持股制,任正非僅占股0.88%,員工持股99.12%;中微是全員勞動股份制,尹志堯僅占股1.12%,員工持股98.88%。他們的共同特點是:企業所有權和分配權歸勞動者集體所有,而不再是個人獨有和少數人所有。這實際是一種按勞動貢獻決定所有權和分配權的有差別的集體所有制。尹志堯認為,改革不能只講資本價值而不承認勞動價值,如果勞動創造的價值全被資本分走了,就叫資本主義,社會主義要合理解決剩余價值的分配問題,尊重勞動價值是公司發展的生命線,體現了社會主義集體所有制的核心,中微公司借鑒了硅谷最先進的企業制度,這也是建立百年老店的先進文化。一些進步的民營企業家已經敏銳地認識到,馬克思主義指引的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是人類社會進步的必然,劉強東等甚至預言共產主義、按需定制等將在我們這一代實現。我們要大力推進公有企業守正創新,更要引導民營企業改變落后的企業制度,學習借鑒華為模式,走共同富裕的長久之路,形成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先進企業制度。

  (五)從經濟體制上準備可能出現的最壞情況。美國已把中國確定為主要戰略對手,并在世界各地瘋狂地制造矛盾挑動戰爭,這是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的標志性變化,也是美西方帝國主義進入垂死沒落階段的重要特征,我們絕不能對美國抱有任何幻想。他們在我國內部搞和平演變沒有達到預期目標,便迫不及待,從外部發動毫無底線地挑釁攻擊,包括突破臺灣問題的底線和紅線。從戰爭視角看,新冠疫情肆虐就是一場長期準備、精心策劃卻操作失控的病毒生物戰。只要美國沒有達成戰略目的,就一定還會策劃發起更具破壞性和毀滅性的攻擊,我們必須從底線考慮做最壞準備,才能有效應對未來的重大挑戰。要從思想政治上堅決清除對美西方的膜拜、幻想和恐懼,在經濟領域徹底清除代表國際壟斷資本利益的新自由主義影響。一定要從確保國家安全的高度堅決調整政策,大力恢復和發展公有制經濟的主體地位,發展壯大屬于全體人民的共同利益,這是在偉大斗爭中凝聚人心的基礎,也是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中贏得勝利的保證。


  注釋:

  [1]由于跨越時間較長,一些統計分類概念有變化,文中以相近概念延續對比?;蛟S內涵有些差異,但不影響同一年度的對比結果。計算結果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作者注

  [2]《中國統計年鑒—2021》3-1,

  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21/indexch.htm。

  [3]公有聯營企業在此包括:國有聯營企業、集體聯營企業、國有與集體聯營企業。參見《中國統計年鑒2004》,

  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yb2004-c/indexch.htm。

  [4]《新中國六十年統計資料匯編》,中國統計出版社2010年版,1-34。

  [5]資料中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統計范圍:1998年至2006年為全部國有和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非國有工業法人單位;2007年至2010年為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工業法人單位;從2011年開始,為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工業法人單位。參見《中國統計年鑒2021》,

  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21/indexch.htm。

  [6]《新中國五十年統計資料匯編》,中國統計出版社1999年版,A-32。從1985年起,企業單位數和工業總產值包括村及村以下工業。1996年及以后,國有工業為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

  [7]《新中國五十年統計資料匯編》,中國統計出版社1999年版,A-32。

  [8]《新中國六十年統計資料匯編》中國統計出版社2010年版,1-34。

  [9]《新中國六十年統計資料匯編》中國統計出版社2010年版,1-34。

  [10]《中國統計年鑒—2013》14-1,

  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13/indexch.htm。

  [11]《中國統計年鑒—2021》13-1,

  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21/indexch.htm。

  [12]《中國統計年鑒—2004》14-3,

  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yb2004-c/indexch.htm。

  [13]《中國統計年鑒—2006》14-1,

  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06/indexch.htm。

  [14]《中國統計年鑒—2013》14-1,

  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13/indexch.htm。

  [15]《中國統計年鑒—2021》13-1,

  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21/indexch.htm。

  [16]《中國統計年鑒—2004》15-1,

  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yb2004-c/indexch.htm。

  [17]《中國統計年鑒—2003》14-13,北京:中國統計出版社,2003年版,第540頁。

  [18]《中國統計年鑒—2021》14-1,

  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21/indexch.htm。

  [19]《中國統計年鑒—2021》14-1,

  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21/indexch.htm。

  [20]《中國統計年鑒—2004》15-26,

  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yb2004-c/indexch.htm。

  [21]《中國統計年鑒—2013》15-21,

  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13/indexch.htm。

  [22]《中國統計年鑒—2021》14-16,

  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21/indexch.htm。

  [23]《中國統計年鑒—2004》15-1,

  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yb2004-c/indexch.htm。

  [24]《中國統計年鑒—2021》14-1,

  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21/indexch.htm。

  [25]《中國統計年鑒—2021》14-1,

  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21/indexch.htm。

  [26]《中國統計年鑒—2021》19-3,

  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21/indexch.htm。

  [27]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統計單位是指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批發業統計單位和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零售業統計單位,

  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21/indexch.htm。

  限額以上餐飲業,是指年主營業務收入200萬元及以上的統計單位,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21/indexch.htm。

  [28]《中國統計年鑒—2006》17-4,17-13,

  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06/indexch.htm。

  [29]《中國統計年鑒—2013》17-2,

  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13/indexch.htm。

  [30]《中國統計年鑒—2021》15-2,

  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21/indexch.htm。

  [31]《中國統計年鑒—2002》16-5,

  http://www.stats.gov.cn/yearbook2001/indexC.htm。

  [32]《中國統計年鑒—2000》16-14,

  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zgnj/2000/P14c.htm。

  [33]《中國統計年鑒—2013》17-4,

  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13/indexch.htm。

  [34]《中國統計年鑒—2021》15-4,

  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21/indexch.htm。

  [35]《中國統計年鑒—2001》16-5,

  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01c/p1605c.htm。

  [36]《中國統計年鑒—1999》16-13,

  http://www.stats.gov.cn/yearbook/indexC.htm。

  [37]《中國統計年鑒—2013》18-4,

  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13/indexch.htm。

  [38]《中國統計年鑒—2021》17-4,

  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21/indexch.htm。

  [39]《中國統計年鑒2011》1-10,

  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11/indexch.htm。

  [40]《中國統計年鑒2013》1-10,

  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13/indexch.htm。

  [41]《中國統計年鑒2021》1-7,

  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21/indexch.htm。

  [42]《中國統計年鑒1999》5-1,

  http://www.stats.gov.cn/yearbook/indexC.htm。

  [43]《中國統計年鑒2000》5-1,

  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zgnj/2000/E01c.htm。

  [44]《中國統計年鑒2013》4-1,

  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13/indexch.htm。

  [45]《中國統計年鑒2021》4-1,

  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21/indexch.htm。

  [46]《中國統計年鑒2013》4-2,

  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13/indexch.htm。

  [47]《中國統計年鑒2020》4-1。2020年數據不全,無法計算,只好用2019年數據。另外,2019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和城鄉私營個體單位數據相加之和,與年鑒合計數據略有差異,此處用相加之和。

  [48]三無:無作者真實姓名,無單位身份介紹,無原發刊物平臺。

  [49]《習近平在上?!罚ò耍?,中國共產黨新聞網2021-09-13。

  【文/王立華,紅歌會網專欄學者,作者系昆侖策研究院副院長兼秘書長、高級研究員。授權紅歌會網轉載?!?/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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